从“首富”到“首恶”!“药王”马兴田获刑12年,曾向“老虎”万庆良行贿
从“首富”到“首恶”!“药王”马兴田获刑12年,曾向“老虎”万庆良行贿
撰文 | 孟亚旭
继因年报等虚假陈述民事侵权证券集体诉讼案被责令巨额赔偿后,康美药业原董事长马兴田等人又因操纵证券市场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11月17日,广东佛山市中院对马兴田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公开宣判。
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
《证券时报》在11月17日刊文称,对马兴田等人的判决,示范意义重大,是资本市场史上标志性事件,对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向市场各方传递出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大幅提升、对犯罪事实“零容忍”的信号。
曾被视为“药王传奇”
如果不是近几年的造假风波,马兴田可能被视为一个励志的典型。
观海解局注意到,康美药业订阅号曾在2017年转载的一篇文章详细介绍了“药王”马兴田的发家史。
报道中提到,马兴田是广东普宁人。因为妻子许冬瑾是中药世家,夫妻两人便在当地开了一家药店。
1997年,马兴田夫妇拿着自己赚到的第一桶金创办了康美药业,注册地也是在家乡普宁。
最初的康美还只是广东地方的一家小药企,但成立的第二年,也就是1998年,康美药业化学药生产基地通过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同年,成功研发出络欣平、利乐、诺沙等多个国家级新药。
从广东出发,康美药业布局到全国,马兴田身价也暴涨。2017年的胡润百富榜单上,马兴田家族以405亿排名46位,也成为揭阳首富。
提到康美药业,不少人都会想起《康美之恋》。这首歌曲创作于2007年,曾成为康美药业塑造品牌的一张牌。歌词中写道:“明月清风相思,丽日百草也多情,两颗心长相伴,你我写下爱的神话。”康美药业是这首歌和MV背后的投资制作方,而MV中男女主相爱和创业的故事被认为是以马兴田夫妇为原型。
另据上观新闻报道,马兴田先后出任了广东省揭阳市第二届政协常委、广东省普宁市人大代表、广东省海外联谊会常委、广东省工商联执委等职务。
但光鲜亮丽的背后,也伴随着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的市场声音。
2020年,证监会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将马兴田及康美药业的体面外表戳破。
“惩首恶”
康美药业曾经是中国A股的“明星药企”。在被立案调查前,公司市值最高达1300多亿元,为市场热议的千亿市值“白马股”。
2020年6月,证监会发布《对康美药业作出处罚及禁入决定 》。
证监会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官方披露,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虚增巨额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的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同时,康美药业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这些行为致使康美药业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证监会提到,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欺诈行为,践踏法治,对市场和投资者毫无敬畏之心,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健康生态”。
证监会信息显示,康美药业2016年至2018年连续3年有预谋、有组织、系统性实施财务造假约300亿元。
2020年7月,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马兴田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2021年11月12日,广州中院对“中药巨头”康美药业年报虚假陈述侵权特别代表人诉讼案做出民事一审判决,康美药业被判赔5.5万余名投资者共计24.59亿元。
其中,马兴田夫妇及另外4名康美药业原高管、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13名相关责任人按一定比例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是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涉及的投资者人数较多,因而备受外界瞩目。
对此,证监会称,让康美药业案幕后实际操纵上市公司的为恶者付出沉重代价,实现了“惩首恶”的目标,有利于强化惩恶扬善、扶优限劣的鲜明导向,不断增强市场各方的敬畏之心,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生态。
2021年11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中院对马兴田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8年期间,马兴田伙同他人,违规筹集大量资金,利用实际控制的股票交易账户自买自卖、连续交易,操纵康美药业股票价格和交易量。
马兴田还组织、策划、指挥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财务造假,向公司股东和公众披露虚假经营信息;故意隐瞒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16亿余元不予披露。
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康美药业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许冬瑾及其他责任人员11人,因参与相关证券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贿“老虎”
还有一个细节是,该案还涉及单位行贿罪。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2年期间,马兴田为康美药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港币790万元、人民币60万元,康美药业及马兴田均构成了单位行贿罪。
据红星新闻报道,康美药业及其实际控制人马兴田至少卷入了5起行贿事件:
2000年至2012年,李量利用担任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行审核一处处长、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康美药业等9家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提供帮助,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约694万元。
2000年至2014年,马兴田曾行贿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涉及金额港币200万元、人民币60万元。
2004年至2011年,马兴田曾行贿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共计港币500万元。
2011年,四川阆中市委原书记蒋建平非法收受康美药业董事长现金20万港元。
2014年8月至2015年11月,原任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生产监管处处长蔡明利用职务便利,为康美药业谋取利益,先后3次收受康美药业贿送的现金共计港币30万元。
其中,万庆良在2012年至2014年担任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2014年6月被查,2016年9月被判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