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反对装电梯,建好后又想用,被全楼拒绝!法院判了
老人反对装电梯,建好后又想用,被全楼拒绝!法院判了
旧楼装电梯
既可居家养老,也可以提高宜居环境
想必不少居住在老旧小区的街坊
都非常乐见其成
不过在近日
一个关于装电梯的话题冲上热搜
这个话题的起因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
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
其中一个案例
就是老人反对装电梯建好又想用
结果被全楼拒绝
以下为案例内容
↓↓
一、基本案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某小区某栋 9 层住宅楼业主于 2017-2018 年商议加装电梯,44 户业主中有 32 户业主同意。居住于 3 楼、年近八旬的业主郭某因有异议未参与出资。电梯投入使用后,郭某提出希望在补交相应集资款后使用电梯,但 32 户业主认为郭某前期对加装电梯有异议,导致加装电梯工程延误一年多,反对其使用电梯。郭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在按前期加装电梯筹资方案支付 10077 元费用后,对新建电梯拥有与 32 户业主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二、裁判结果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案涉电梯在使用属性上系建筑物的共有部分,郭某与其他业主对电梯享有使用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郭某使用该电梯并不属于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亦不会导致其他业主使用电梯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故无须经多数业主同意。依据公平原则,使用电梯应以交纳集资款为前提,故法院判决郭某支付增设电梯集资款后,由该住宅业主代表向郭某提供电梯卡,供其搭乘电梯使用。宣判后,32 户业主提出上诉。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典型意义
加装电梯涉及的法理、情理错综复杂,邻里之间应多一分理解和包容,坚持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兼顾公平的原则开展协商,共同营造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郭某已 80 岁高龄,确有使用电梯的客观需要,其在加装电梯期间提出异议属于正常表达意见的范围,若其他业主以此为由拒绝高龄老人使用电梯,不符合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他业主如认为郭某阻碍电梯加装的行为给其造成损失,可另案主张权利,但不能以此拒绝郭某在补交集资款后使用电梯。
有网友觉得
32 户业主可以再去起诉
也有不少网友认为
之前反对和现在使用都是他的权利
" 人家现在想用了。并且也交钱了
为啥不让人用啊?"
加装电梯过程中
不免会碰到一些问题
比如噪声、通风、采光、补偿 ……
网友 5:我外婆家就是老小区现在要装电梯,难点除了低层住户就是某些老人们,一听说要钱就不肯出,而且高层的比低层的收费贵。
网友 6:南方因为返潮蚊子多,一楼二楼价格相对也便宜,装了电梯没影响,但是三四楼是一幢楼里价格最贵的,装了电梯再卖就不是了 …… 好多都是三四楼反对。
网友 7:因为装电梯影响一些人家的通风采光啊,人家不同意很正常。
需要注意的是
在加装电梯这件事
邻里之间应多一分理解和包容
坚持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兼顾公平的原则
开展协商
共同营造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