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工会主席什么地位?能说上话吗?可能想象不到
单位的工会主席什么地位?能说上话吗?可能想象不到
工会主席有两种:总工会主席和普通单位的工会主席。总工会主席有明确的行政级别,而且一般由上一级领导兼任,有着较大的权责,自然能够说上话办成事。其他单位的工会主席则没有明确的行政级别,但一般也是由单位副职或与副职级别相当的职级人员或单位中层领导兼任。总体来说也有一定的权责,也能说上话,但起作用的不是工会主席这个职务,而是他的其他职务。
以地市级为例。市总工会是群团组织,主要职责是根据市委、省总工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领导全市工会工作。市总工会的行政级别与市委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行政级别相当,即为正处级。所以市总工会主席这个职务级别也是正处级。不过,为了体现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市总工会主席一般都是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其个人级别为副厅级,是市领导。虽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这个职务比不得市委常委或副市长的权责大,但毕竟是市领导,只要不是特别为难的事情,他们绝对能够说上话办成事。
其他单位的工会主席则不同。比如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主席,都没有明确的行政级别。我们单位是行政机关,我也曾经担任过单位工会筹备组成员,单位工会成立基本上由我一手操办,对工会的情况是十分了解的。单位的工会主席是由单位工会会员选举产生的,单位工会会员在50人以下的一般只设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不设副主席,设经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市总工会各单位成立工会,会做一定的指导,一般建议单位工会主席由单位副职来兼任,这样,工会为职工谋取福利、争取权益则更容易一些。但有些单位的副职不多,而且有着较为繁重的工作任务,而单位一些与副职级别相当的非领导人员,则工作较为轻松一些,因此很多单位的工会主席会由与副职级别相当的非领导人员即现在的职级人员兼任。我们单位现在的工会主席是由单位副职兼任的,其是第三任工会主席。第一任工会主席是由单位一个副调研员(四级调研员)兼任,第二任工会主席也是由单位副职兼任的。也可能有个别单位的工会主席由单位中层干部兼任。
国有企业的工会主席一般是被看作单位领导的,一般可以列席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其级别基本上介于单位中层和单位副职之间,也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也有一些国有企业的工会主席由单位领导兼任,或者由曾经担任过领导的人员担任,这样也会保留原有的待遇。
无论是在行政事业单位还是国有企业,单位工会主席都没有太明确的行政级别,但大多都由单位副职兼任,或由与副职相当的非领导人员兼任,或者由曾经担任过单位领导的人员担任;个别也可能有单位中层领导兼任。这些人所担任的工会主席这个职务职责虽然不是很重要,但其兼任的其他职务职责却不轻,掌握着不少资源,可以说上话,也能办成事。
综上所述,无论是总工会还是其他单位的工会主席,一般都是单位的领导,有着较为重要的职责,虽然这种职责可能不是由工会主席这个职务带来的。单位工会主席是能够说上话,也能够办成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