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趣网

​换脸亲吻太逼真,女方粉丝找上门了……

点击: 来源:迪趣网
摘要:换脸亲吻太逼真,女方粉丝找上门了…… 近日 一名网红特效合成师 利用电脑后期制作 合成与迪丽热巴亲吻的影片 在网上传播引发热议 3月25日 其在社交平台上自称 自己的脸因为这件

换脸亲吻太逼真,女方粉丝找上门了……

近日

一名网红特效合成师

利用电脑后期制作

合成与迪丽热巴亲吻的影片

在网上传播引发热议

3月25日

其在社交平台上自称

自己的脸因为这件事

被迪丽热巴的粉丝抓伤“破相”

“几个20多岁左右的小孩,找到我发过的定位,来我工作室门口,然后就变这样了……”近日,网友“特效合成师洪亮”在抖音发出一段视频,称自己脸被疑似迪丽热巴的粉丝抓伤,“破相”了。

据“特效合成师洪亮”称,此事的起因是其在抖音上传了一段电视剧《你是我的荣耀》片段。片中,原本是热巴饰演的乔晶晶亲吻杨洋饰演的于途。不过,“特效合成师洪亮”通过AI换脸的方式,将杨洋的画面换为他。

“特效合成师洪亮”在最新发布的视频中承认,自己把杨洋替换成了他,但他除了遭到网暴,还有粉丝找上门来把他的脸抓伤。“特效合成师洪亮”称,希望年轻人好好学习,合理追星。

对于此事,有不少网友表示,如果此事真是粉丝所为,建议报警处理。还有网友表示,如果将普通人的视频随意换脸,恐怕将对当事人造成很大的困扰,“难道掌握了这门技术就可以随意换脸吗?简直细思极恐”。

还有一些网友则认为,“特效合成师洪亮”随意换脸发布,是否获得了这些影视剧的版权?

3月27日上午,记者在“特效合成师洪亮”的抖音中发现,有不少影视剧的换脸视频,包括《泰坦尼克号》《狂飙》《去有风的地方》《征服》《小李飞刀》《武林外传》等。

这些视频中,通过AI换脸的形式,把影视剧中的主要人物换成了“特效合成师洪亮”本人。

不过,引起争议的和迪丽热巴亲吻的片段已经不见。“特效合成师洪亮”称,这一段视频已经隐藏。据悉,这段片段来自于电视剧《你是我的荣耀》,主演杨洋的画面通过特效被换成“特效合成师洪亮”本人。

记者注意到,“特效合成师洪亮”在抖音上已经有118万粉丝,收获了1285万赞。值得一提的是,“特效合成师洪亮”还在抖音卖影视特效制作的课程。根据其抖音中的链接可以看到,他的课程为158元,已经有4794人学习。

一位视效从事者告诉记者,人工智能技术的突飞猛进,对影视行业有很大的推动,比如用于问题演员的替换、补拍等。像“特效合成师洪亮”这样,将影视剧中人物的脸换脸成他本人的行为并不可取,任何行业都有其边界,一旦越线,则无疑是对他人的无礼与冒犯。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四川省版权协会秘书长黄春海律师表示,这件事情其实有三方面的法律问题。

首先,这位特效师通过技术把自己的脸换脸成影视剧中的演员,然后和另一名对手戏演员有亲热戏。这涉嫌对对手戏演员构成侵权,可能造成对手戏演员名誉方面的损害。“比如对不知道这部剧的人,是不是会认为这名女演员真的就和这位特效师存在亲密关系?”

第二,侵犯了影视剧的版权。一般来说,这位特效师发布的这些视频,都未取得影视剧版权方的同意,擅自修改发布传播,可能对影视剧本身的版权也造成了损害。

第三个方面,特效师这个行为还有一个问题,可能还涉及传授一种侵权方法。“AI换脸本身是一种专业技能,就应该仅用于影视剧的制作拍摄,而不应该用来做一些类似的侵权视频。”在黄春海看来,特效师通过网络传播自己的特殊技能,甚至引导或教唆一些网友进行类似对影视剧角色进行换脸并传播换脸后的视频,可能存在帮助侵权问题。

有网友提出疑问

这种视频合成行为算不算“隔空猥亵”?

是否构成性骚扰?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和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带来专业解读。

利用电脑技术合成与女星亲吻、拥抱的影片,算不算“隔空猥亵”?

朱巍:猥亵是一个法律上的用语,“隔空猥亵”最早是媒体针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提出来的名词。例如,以互联网为媒介,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进行猥亵,检察机关将该行为认定为“隔空猥亵”。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暂未遇到过利用PS、特效等合成技术制作的影片被判定为“隔空猥亵”的情况。

但是,该特效师的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马丽红:首先,该特效师合成与女明星接吻视频的行为是不道德的,究其根本,还是背后的商业利益驱使,用这种行为来博眼球、引流量,有违网络伦理。有网友认为该等行为构成“隔空猥亵”,也有一定道理。所谓“隔空猥亵”是指行为人为满足性刺激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以各种方式进行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多见于行为人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领域。

可能有人会认为,没有实质性的身体触碰也会构成猥亵吗?答案是肯定的。区别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隔空猥亵”也叫网络性侵,具有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广的特点。具体到本案,虽然该网红没有进行实质性身体触碰,但是其行为有明显令人不适的性暗示,涉嫌构成“隔空猥亵”。但同时也需要考虑网红PS的图片属于演员公开发表的作品,可以作为衡量其违法行为的一个情形。

利用电脑合成与女明星亲吻、拥抱的影片行为,能否构成性骚扰?

朱巍:性骚扰主要是违背了当事人的意志,既包括行为、肢体、语言文字,也包括在互联网上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视频的情况,当事人有权要求该特效师承担相关责任。一般的性骚扰更多的是点对点进行的,比如说发私信进行性骚扰,该特效师这种公开的行为可能比性骚扰更为严重,也就是说对当事人带来的损害结果会更大。可能会造成一些不明真相的观众以为合成的影片就是真实的情况。因此,我认为如果涉嫌构成侵权的话,视频合成者承担的责任和性质要比性骚扰更为严重。

马丽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任何人负有不得违背妇女意愿对其实施以性为取向,有辱其尊严的性暗示、性挑逗、性暴力等行为的义务。

是否构成性骚扰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衡量:第一,性骚扰中受害人是所有的自然人。根据民法典精神,性骚扰不区分性别、年龄,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可能成为性骚扰的受害人,也不区分行为人与受害人是同性还是异性。第二,行为与性有关。行为人具有性意图,以获取性方面的生理或者心理满足为目的。在实践中,性骚扰具体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第三,性骚扰构成的核心是违背他人意愿。受害人表示厌恶、反感、明确拒绝、警告或以反抗行为表示拒绝,都可以认定为违背其意愿。曾经愿意进行与两性内容相关的交流或者接触,但后来一方表示不愿意延续的,如果另一方继续纠缠不休,也可以认定为违背他人意愿。第四,行为一般具有明确的针对性。性骚扰行为所针对的对象一般是具体的、明确的,此时才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第五,行为人具有主观恶意,即行为是故意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