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月千年酒一瓶多少钱(诗朗诵诗月千年)
诗月千年酒一瓶多少钱(诗朗诵诗月千年)
诗月千年酒一瓶多少钱,我们这里卖一瓶要几十块钱,你看这酒多好喝,我们这里都没有卖的。”说着拿出一瓶酒递给老人。老人接过酒喝了一口,赞不绝口,说这酒不错,味道好,还有一股淡淡的药香味,我们这里的酒都是勾兑酒,喝了对身体不好,你们这里的酒纯粮食酿造,喝了对身体好。
1、历史上有哪些临死之前也要皮一下的人?
金哀宗,不愿做亡国之君,城破前一刻传位给手下将军
金天兴三年(1234年)正月十一,金朝皇帝临时驻陛地蔡州(今河南汝南县),在宋蒙联军的持续进攻下,已然摇摇欲坠。于此同时城内的金朝小朝廷正凄凄惨惨地进行一场禅位仪式,禅让的一方为金哀宗,受禅的一方则是金朝宗室成员、将军完颜承麟。别多想,这场禅位完全出自金哀宗本意,而非是完颜承麟拿着刀请他让位滴。目的吗,是让为了让自己不至于成为亡国之君。
大汉奸褚民谊啊,被枪毙还来了个“白鹤亮翅”,不是一般的皮。
褚民谊,汪精卫的连襟,抗战爆发后就跟着汪精卫混,汪伪政权的大管家,妥妥的汉奸。
日本投降后,褚民谊被捕,先是关进了看守所里。他十分喜欢太极拳,所以就常常在里面打太极。后来,还带动其他关押的人一起打,场面一度很壮观。
和别的汉奸不一样,褚民谊求生欲很强,不断地用装疯卖傻、插科打诨的方式,妄图给自己减轻罪责。审理他的时候,大厅里不时传来对他的唾骂声。当时检察官按照惯例问他:“听清楚刚才的问题没有?”褚民谊回到:“我是浙江人,你一口苏北话,我可听不明白!”当时搞得哄堂大笑。
(褚民谊在法庭上)
褚民谊心里很清楚,要是按照起诉书所说,自己是必死无疑。所以,他想尽一切办法狡辩。
当知道自己被判了死刑之后,他就拿出了“终极大招”,他要用孙中山的肝脏标本,换取减刑。
原来褚民谊为了给自己找一条后路,在抗战胜利前夕,利用自己“国父陵园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身份,趁乱把存放于灵榇前的孙中山的肝脏偷偷取走,保存在了南京的一个亲戚家。
蒋介石听说这件事之后,极为震怒,立刻吩咐军统局去办理这件事情。当时毛人凤指派沈醉亲自跑到南京,把孙中山的肝脏标本取了回来。
后来最高法院和蒋介石,虽然都想给褚民谊减轻刑罚,免了死刑。但是立刻舆论哗然,国民党元老和普通市民都指责褚民谊,搞得蒋介石也非常难堪,不再愿意给褚民谊减刑。
最终,褚民谊被判处死刑。
(“太极高手”褚民谊)
据说,行刑的那一天,褚民谊正领着一帮囚犯打太极,忽然知道轮到自己枪决了,还故作镇定,笑着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这是最后一次照相了,希望照的好一点。”
当时枪决为了减少犯人的恐惧和痛苦,往往会在押解到指定位置的中途,直接从脑后开枪。而且据说枪决多用“炸子”,冲击力很大,一枪毙命。轮到褚民谊时,中枪之后竟然来了个“白鹤亮翅”,就地旋转一圈面对开枪的警察,然后才倒地。
可把人家行刑警察吓坏了……
你砍我头,我逗你玩!
金圣叹被执行死刑时,随着刽子手刀起头落,从金圣叹耳朵里滚出两个纸团,刽子手疑惑地打开一看:一个是“好”字,另一个是“疼”字。
2、你听过最残忍的诗是什么?
我听过最残忍的诗,莫过于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杜甫的一首诗,,,殿前人马虽骁勇,,,,纵暴略与羌横同,,,闻到杀人汉水上,,,妇女多在官军中。这首诗杜甫描写了安史之乱中后期,朝庭为了平叛,派大军镇压反叛的安史乱军,可惜宫兵纵暴,甚于叛军,残酷的屠杀平民百姓,奸淫妇女,深刻的揭露了官军的惨无人道的罪行,同时也揭露了唐朝的开元盛世受到了安史之乱的打击,从此走向没落。
一: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
二: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
三:尸堆如山,血流成河。
四: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最残忍的诗,我立马想到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试问,什么最珍贵?当然是人的生命。它是一个影子,轻轻的跟在我们身后;它又是一份最美好的礼物,是上天温暖的馈赠。
没有什么是比生命更重要的。
朱门是指朱漆色的大门,代表了封建大户人家。富贵人家,雕梁画栋,富丽堂皇,一张张华丽家具,一幅幅珍藏古玩,好不气派,好不耀眼。
他们吃的山珍海味,穿的绫罗绸缎,出门时前呼后拥,休息时三妻四妾,好不潇洒,好不快活。
他们的心肠比碳还黑,他们的手段比狼还毒。他们高高在上,不顾别人生死;他们心狠手辣,妄动千万毒计。
而那些穷苦大众呢?没有吃的,全身上下饿的只剩骨头;没有穿的,几十年的破烂衣裳缝缝又补补。
他们脸色苍白,神情恍惚。大雪地里,饥寒交迫,奄奄一息。风声掩盖他们的呼救,白雪掩埋他们的枯骨瘦皮。
可怜可悲的一幅图,有人大吃大喝,有人冻死街头。这就是人间一景,如此触目惊心。
可怜无定河边骨
犹是春闺梦里人
3、你知道哪几种中国古代的酷刑?
“酷”,系残暴。《韩非子.显学》:“今上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也,而以上为酷。”
“刑”,乃处罚的总称。《书.大禹谟》:“刑期于无刑。”,即割、杀,效法也。
中国古代既有惩罚罪犯的法律“《刑法》”。《国语.晋》八:“端刑法,缉训点,国无奸民。”
我国古代刑法已无成文可考,战国.魏李悝集诸国刑典,著《法经》六篇,今佚。商鞅相秦,改法为律。汉萧何作律九章。三国.魏删约汉法,制新律十八篇。自晋到南北朝,有增有减。至唐贞观,撰成《唐律》十二篇,条例加密,独立成一系统。后来,宋朝的《刑统》,元朝的《典章》,明、清的《大明》、《大清律》,大体都不出此范围。
封建社会制度下的“刑典”,就此“造就”了以严刑峻法残虐百姓的酷吏。因此也传续了令人毛骨悚然的所谓“酷刑”。
据史料记载,历代大小轻重不等的“刑法”不计其数;最代表的那还得说是“五刑”。
古代,“刑法”以墨、劓、剕、宫、大辟为五刑。《书.舜典》:“五刑有服。”
另,以甲兵、斧钺、刀锯、钻笮、鞭扑为五刑。见《国语.鲁》上。《汉书.刑法志》钻笮作“钻凿”。《后汉书》五二.《崔骃传》附崔寔《政论》谓汉初有鲸、劓、斩趾、断舌、枭五行。
至唐律于名例之首来惩罚人犯,列笞、杖、徒、流、死五行。明、清律因之。参阅《唐律.巯议》一.《名例》。
可谓:酷刑奸轨,肉死魄亡。
谈到酷刑,脑海中马上冒出来的就属商纣王和妲己创造出的刑具了。
01虿(chai)盆之刑
一天,纣王和妲己在鹿台上纵酒跳舞,台下,全是脱去裙衫,赤身裸体的三千嫔妃。偏偏姜王后的妃嫔不肯脱衣而舞。
妲己说:“这是她们不满大王呢,应施以极刑。”
纣王闻言:“该如何施以极刑。”
妲己说:在空地上挖个大坑,方圆数百步,深五丈,将蛇蝎蜂虿等毒物丢尽坑中,然后把这72名女子投进去,受百虫噬咬。
一时间传来响彻天际的哀嚎悲哭。这就是所谓的虿盆之刑。
02酒池肉林
话说这纣王妲己常常在池子中,赤身裸体嬉戏打闹。
一天,妲己说:这样多没意思。不如在这地方挖两个大坑,一个引酒为池,一个悬肉为林。把这些妃嫔放入其中,相互撕打,打赢的人就浸死在酒池中。输的人就投进虿盆里。
至此,每天被折磨死的宫女不计其数。
03火烧铜柱
姜皇后死后,有很多人对纣王谏言:不要再作了,早晚江山都会被作没的。
纣王不听,伙同妲己发明了一种新刑具。
叫工匠铸造一个空心铜柱,在里面烧火,铜柱外浇上油脂,然后让犯人裸体,将其绑在铜柱上。瞬间就被烧得皮焦肉烂。
哀嚎人震慑万里。
这些只是妲己发明的一些刑法而已,还有直接对孕妇破腹观男女,砍下臣民双腿看骨髓,刨身取心,等等不胜枚举。
所幸最后,朝歌大败,纣王身着宝衣,于宫殿一起焚烧而死。妲己也被姜子牙亲手斩杀。
我来说几个:
第一:车裂
这种刑罚还有一个比较形象的名字:五马分尸,具体的行刑过程指的是将犯人的脖子以及四肢全部用绳子固定在五个方向之上,随后让五匹强壮的马分别进行拉扯,人的身体韧性在这种情况下会达到极限,随后躯体也会被马匹拉扯分裂成五块。
这种刑罚仔细考虑一下的话还是很痛苦的,由于脖子上还套着一个绳索,所以犯人会经受类似于绞杀的痛苦。而且在这种情况之下,身体的各处神经都可以正常工作,筋骨和皮肉撕裂的剧痛会源源不断的传入大脑。
更何况每个马匹的力量不可能完全相同,很多情况下都是犯人的某一个肢体(胳膊或腿)先被扯下,剩下的马再依次拉扯下“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所以说整个肢解的过程犯人都可以感受到,这种痛苦还是超乎想象的。
第二:腰斩
这种刑罚也是比较没有人性的。古代的大多数时期都会以斩首的方式来执行死刑,不过对于一些有特殊罪名的罪犯(叛国等),斩首的方式实在让当权者很不“过瘾”,所以随后就产生了腰斩这种让犯人承受巨大痛苦的刑罚。
从生理方面来看,我们人体的主要器官全部都集中到了上半身,下半身除了生殖器官和两天腿以外并没有什么东西,所以说猛然失去了下半身以后,身体并不会马上失去生命特征。据说在执行腰斩以后,犯人往往都会保持着清醒的意识,心理上的恐惧和身体上痛苦,可以让犯人受到很大的折磨。
而且这项刑罚非常考研侩子手的“技术”,对于那些手艺纯熟的侩子手来说,他们在对犯人进行腰斩以后,犯人还会拥有爬动的能力,其死亡时间也会加长,这样一来犯人也会更加痛苦。
第三:剥皮
这种刑罚的残酷程度仅仅是想象一下就忍受不了。人体被厚厚的皮肤包裹,但是皮肤和表层肌肉只依靠着薄薄的肌里相连,有人对肌里结构进行研究以后,开创出了一套“科学”的剥皮程序。
行刑者会拿着尖刀从犯人的脖颈处开口,随后一条线直接划到肛门处,这样一来人皮就有了一条完整的“开封”线路。随后借助小刀或者是其他一些钝器,将后背皮肉和肌肉慢慢分离,最终后背的两张皮就会完全舒展来看,从正面看像蝙蝠的两张翅膀。
而且剥皮之刑对行刑者有一定的要求,犯人不能在剥皮以后就立刻死去,他需要在最少一天后才能“挂掉”,所以这对于行刑者来说又是很大的挑战,既要把皮完整剥下来,又不能损伤太多血管,这样一来犯人也会承受更多的痛苦。
综上所述,以上这些刑罚虽然是惩罚有罪之人,但是从人性的立场上来看,这些刑罚是极其野蛮和残忍的,任何一个文明的社会都不应该拥有这样的残忍行为。
一、剥皮。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行刑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也有用水银灌注在受刑者的皮肤之间,从而使皮肤剥出来。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的后来发现成活剥。
4、古代女子如果在新婚之夜没有落红的话,会有什么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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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人的地位不高,贞洁更是古代女人立世的根本,尤其是在明、清时期,这种观念更是无限加深,从其中的一项针对女人的举措——落红,就能看得出来当时女人的贞洁对于一个女人多么重要,如果嫁人之后没有落红,女人的命运会急转直下!
落红
在洞房当天夜里,新婚夫妻的床上,会有一张白色的丝绸,当然了,如果是穷苦人家就是一块白布。
这块白布是娘家人送来的,用来“落红”,将白布铺在夫妻二人的身下,二人在行房事的时候,女人的处女之身会随之破碎,那一抹类似守宫砂的证据会落到那片白布之上,将其染红。
女子身为处女破了身子,守宫砂会消失,落红正好相反,女子当晚破了身子,白布之上就会被染为红色,这是女子贞洁的最好证据。
第二天一早,男子会心急的查看落红白布是否变红,如果一片红色,男子会很开心,将这片白布还给前来验证的娘家人,一般由娘家妈将落了红的白布拿走,路上遇到人了也不避讳,会开心的和大家说,看到没有,咱家的闺女可是贞洁的,大家会一起开心,同时祝福他们。
如果没有落红,那么这场不幸,将全部由这位女子承担。
落红失败
当新郎在洞房后的清晨,急急忙忙的寻找妻子的落红,结果失望的发现,妻子的落红布还是白色的,新郎会觉得受到了侮辱,他竟然会和一个不洁的女人同房,在这个时候,男人占据了主动权,他会有几种处理方式。
第一、休妻
这样的选择是多数男人的选择,他们不愿意娶一个在结婚之前失去贞洁的女人,这顶绿油油的帽子,他们内心无法接受,如果新郎是一位粗人,还会打新娘一顿,出一口恶气。如果是个文人,也会用一纸言辞犀利的休书羞得新娘体无完肤。
第二、交给娘家
这种事情发生之后,在第二天将落红失败的白布交给前来的娘家妈,娘家妈拿着落红失败的白布走出新郎的家,前来看热闹的吃瓜群众会把这件事情传得方圆八百里的邻里乡亲都知道此事,娘家妈也会羞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等到不洁的新娘送还娘家的时候,娘家把受到的白眼、毒舌、委屈、窝囊等情绪,一股脑的发泄给不洁的新娘。侮辱、殴打、谩骂是少不了的,还要揪出这位奸夫才算罢休,无论女子是否招认奸夫是谁,女子的下场恐怕都是浸猪笼了。
娘家要用处死奸夫淫妇的方式,向邻里乡亲宣示,女儿的错,不是我们的错,我们是贞洁的,娘家会大义灭亲。以新娘的命来换未来能够抬头做人。
第三、一夜夫妻百日恩
毕竟人是有感情的,正如老话说的那样“一夜夫妻百日恩”,在发现落红失败之后,新郎和新娘共度一夜春宵,有的新郎会心软,不将此事闹大,而是用其他动物的血弄出落红的假象,圆了新娘的面子,也救新娘一命,但是此事是否和娘家人说清楚,就看新郎自己的选择了。
这种不洁的女人都是有婚前性行为的女人,有奸夫是一定的了,没有人会允许这样的一个女人做自己的妻子,所以,尽管留下一条性命活下来,但是也要一辈子给新郎当牛做马,毕竟她心里有愧,新郎也会处处看她不顺眼,进行刁难。
日子一久,有的新娘夜夜哭泣,不久就自杀了,也有的活的久一点,但是生活也毫无乐趣可言,这样的生命和死了也差不多。
落寞的人生
古代女人的一生,因为婚前的性行为而毁灭,有人说她们的一生,从落红开始变得落寞,不过这是她们罪有应得;有人说,古代女人的凄惨,在于生不逢时,这样的事情放到今天,不仅不会被处死,一样可以拿到不菲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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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对女子新婚之夜落红重视到荒谬的地步。在清朝《闹新居》曾这样描述:“郎爱风骚掉臂奴幼年,忍痛怕羞随他来颠倒。弄出一点红,滴在白绫标,不怕羞丑拿到灯前照。”
为何半夜三更办完事,新郎就急匆匆的去验红呢?因为没落红就无法向亲朋好友交代。
古代女子出嫁娘家都会配嫁妆,其中就有一样重要物品——白绫。这是给男方验红之用,有了落红点点,女方父母才算把女儿嫁出去了。
对于男方来说,新婚之夜后,新郎需要拿落红点点的白绫给母亲交差。婆婆拿到白绫后,自然喜笑颜开,她再拿着白绫向亲朋好友炫耀,以此证明自己儿子娶了一个贞洁女子。这套流程走完,才算这场婚礼圆满完成。
要是新婚之夜没有落红怎么办?那新娘及其家人就惨了。首先新娘少不了一顿毒打,文明一点的男方会直接把新娘送回娘家。
粗鲁一点的就会闹得满城皆知。清朝时期,广东某地就有这样一个习俗:如果新婚之夜新娘没有落红,男方在送新娘回娘家时,会带着一只割了双耳的羊跟在新娘后面。
为啥这么做?有两个目的:首先羊的哀鸣会吸引路人围观,其次羊一路滴血到女方家里,以此来羞辱新娘及其家人。有很多女人忍受不了羞辱而选择自杀。
要是碰到豪强家族那结局更惨,为新娘惩罚不贞洁,多半是要“浸猪笼”。处罚的时候,男方还邀请双方的亲戚朋友、左邻右舍,前来观看“浸猪笼”的过程。实在残忍。
现代人都知道,女人第一次不一定会落红。那古代人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如果新娘及其家人确实心里没鬼,就会请官府做主。
官家会出面调查取证,并录取女方亲朋、邻居的证词,如果大家对新娘的品行、为人,评价都很高的话,那一般会判定新娘没有失去贞操,而对于男方来说,有了官家的权威裁决,对外界也有个交代了,那小两口就可以继续一起过日子了。
写着写着感觉好没天理,落红就真的那么重要吗?现代好多人没见过,不也活的挺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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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醒世姻缘传》中记载过这样一则故事,话说有一个叫做魏三的人,打小和程氏的女子订了亲。
魏三休妻
程氏的母亲孙氏和整个街道的男人关系都很好,好到睡一张床的那种关系。街坊邻居都给她取了一个绰号叫做“熟鸭子”,咱也不知道为啥叫熟鸭子,为啥不叫熟鸡子。有知道的朋友可以,可以科普一下。总之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随着程大姐的长大,熟鸭子的事总是瞒不住她的,何况她也不是什么品性好的人。原话是:“母即好者,她亦甚焉者矣!”有时候她还会抽母亲的头,或者自己吃独食,搞得比她母亲名声还大。
但是到该结婚了时候,魏三呢本来是一个小门小户的人,虽然长得也是一表人才,无奈家贫啊!后来,他运气好,再加上自己有一身武艺,考上武举人。
孙氏就想着,女儿也该完婚了。她通知魏三该迎亲了,魏三呢已经在官家听用,也算有身份的人了,也该成家了。于是魏三开开心心的把程大姐娶进了家门,魏三一看程大姐长得非常漂亮,也很满意。
但是能魏三一碰她,她就把魏三推开。还把衣服裹得紧紧的,魏三不明白啊,又着急上火,急得扯开了她的衣服,连衣带都扯断了。剥开衣服一看,书中描写咱也就不说了,魏三也是蛮有经验的,一眼看出就不是处子。于是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他就殴打程大姐。
程大姐的哭声吵醒了魏母,魏母问魏三:“花枝一般的女子,你殴打人做甚?”魏三委屈的说道:“才十几岁的女子,门户会这样吗?”打逼问程大姐,这是怎么回事。于是程大姐就从实招来。讲了他这几年都干了什么事,她与母亲“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故事,书中原话:“一一招来,许多秽亵之言,不堪写在纸上”。
然后还说她母亲告诉她,魏三现在已经有一个举人头巾了,当然不会再要一个绿头巾。所以呢你要用一个雄鸡的鸡冠狠戳,戳出血来,滴在白絹上,冒充落红。但是一定要趁魏三后半夜喝醉酒的时候,谁知道魏三太着急,没有怎么喝酒。于是事情就败露了。
第二天,魏三气的让程大姐穿了一条红裤,穿了一件青布衫,带上系了那块鸡冠血染的白绢,反绑了手。他在后面拿着鞭子抽打着,让程大姐一步一步的走到到程家,休了她。
如何验红?
在古代结婚的时候,验红这个习俗在明朝的时候才开始的。也就是在结婚的洞房里,父母会在新人的床上铺上一块白布,来检验女子是否是处子之身。在有些地方对这个非常看重,据《畏庐琐记》记载
粤人则重验红,试之果处子,则明日必广取小豚,炙而遍饷亲知,否则阒然,人争耻之。
意思就是,粤人非常看重验红,如果新娘是处子之身,第二天一定会烤了一个小猪,邀请亲朋好友告知他们。如果那一天没有动静,人们都会耻笑他。而女子呢?可能会很惨,这个要看夫家的意思。夫家有权利休妻,因为这是犯七出之一的“淫佚”。就像《醒世姻缘传》里程大姐的遭遇一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