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经典散文9篇,篇篇精彩
张爱玲经典散文9篇,篇篇精彩
爱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人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妻,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秋雨
雨,像银灰色黏一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天也是暗沉沉的,像古老的住宅里缠满着蛛丝网的屋顶。那堆在天上的灰白色的云片,就像屋顶上剥落的白粉。
在这古旧的屋顶的笼罩下,一切都是异常的沉闷。园子里绿翳翳的石榴、桑树、葡萄藤,都不过代表着过去盛夏的繁荣,现在已成了古罗马建筑的遗迹一样,在萧萧的雨声中瑟缩不宁,回忆着光荣的过去。草色已经转入忧郁的苍黄,地下找不出一点新鲜的花朵;宿舍墙外一带种的娇一嫩的洋水仙,垂了头,含一着满眼的泪珠,在那里叹息它们的薄命,才过了两天的晴美的好日子又遇到这样霉气薰薰的雨天。只有墙角的桂花,枝头已经缀着几个黄金一样宝贵的嫩蕊,小心地隐藏在绿油油椭圆形的叶瓣下,透露出一点新生命萌芽的希望。
雨静悄悄地下着,只有一点细细的淅沥沥的声音。桔红色的房屋,像披着鲜艳的袈裟的老僧,垂头合目,受着雨底洗礼。那潮一湿的红砖,发出有刺激一性一的猪血的颜色和墙下绿油油的桂叶成为强烈的对照。灰色的癞蛤蟆,在湿烂发霉的泥地里跳跃着;在秋雨的沉闷的网底,只有它是唯一的充满愉快的生气的东西。它背上灰黄斑驳的花纹,跟沉闷的天空遥遥相应,造成和谐的色调。它噗通噗通地跳着,从草窠里,跳到泥里,溅出深绿的水花。
雨,像银灰色黏濡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
雨伞下
下大雨,有人打着伞,有人没带伞。没伞的挨着有伞的,钻到伞底下去躲雨,多少有点掩蔽,可是伞的边缘滔滔流下水来,反而比外面的雨更来得凶。挤在伞沿下的人,头上游得稀湿。
当然这是说教式的寓言,意义很明显:穷人结交富人,往往要赔本,某一次在雨天的街头想到这一节,一直没有写出来,因为太像讷厂先生茶话的作风了。
打人
在外滩看见一个警察打人,没有缘故,只是一时兴起,挨打的是个十五六岁的穿得相当干净的孩子,棉袄棉裤,腰间系带。警察用的鞭,没看仔细,好像就是警棍头上的绳圈。
“呜!”一抽一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一逼一在墙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头望着他,皱着脸,眯着眼,就像乡下人在田野的太一阳一里睁不开眼睛的样子,仿佛还带着点笑。事情来得太突兀了,缺乏舞台经验的人往往来不及调整面部表情。
我向来很少有正义感。我不愿意看见什么,就有本事看不见。然而这一回,我忍不住屡屡回过头去望,气塞胸膛,打一下,就觉得我的心收缩一下。打完之后,警察朝这边踱了过来。我恶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里飞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够表达出充分的鄙夷与愤怒,对于一个麻风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觉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紧了一紧腰间的皮带。他是个长脸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难看。
他走到公众厕所的门前,顺手揪过一个穿长袍而带寒酸相的,并不立即动手打,只定晴看他,一手按着棍子。那人于张煌气恼之中还想讲笑话,问道:“阿是为仔我要登坑老?”
大约因为我的思想没受过训练之故,这时候我并不想起阶级革命,一气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的小说里,这时候就应当跳出一个仗义的西洋传教师,或是保安局长的姨太太,(女主角的手帕交,男主角的旧情人。)偶尔天真一下还不要紧,那样有系统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
造人
我一向是对于年纪大一点的人感到亲切,对于和自己差不多岁数的人稍微有点看不起,对于小孩则是尊重与恐惧,完全敬而远之。倒不是因这“后生可畏”。多半他们长大成人之后也都是很平凡的,还不如我们这一代也说不定。
小孩是从生命的泉源里分出来的一点新的力量,所以可敬,可怖。
小孩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糊涂。父母大都不懂得子女,面子女往往看穿了父母的为人。我记得很清楚,小时候怎样渴望把我所知道的全部吐露出来,把长辈们大大地吓唬一下。青年的特点是善忘,才过了儿童时代便把儿童心理忘得于干净净,直到老年,又渐渐和儿童接近起来,中间隔了一个时期,俗障最深,与孩子们完全失去接触——刚巧这便是生孩子的时候。
无怪生孩子的可以生了又生。他们把小孩看做有趣的小傻子,可笑又可一爱一的累赘。他们不觉得孩子的眼睛的可怕——那么认真的眼睛,像末日审判的时候,天使的眼睛。
凭空制造出这样一双眼睛,这样的有评判力的脑子,这样的身一体,知道最细致的痛苦也知道快乐,凭空制造了一个人,然后半饥半饱半明半昧地养大他……造人是危险的工作。做父母的不是上帝而被迫处于神的地位。即使你慎重从事,生孩子以前把一切都给他筹备好了,还保不定他会成为何等样的人物。若是他还没下地之前,一切的环境就是于他不利的,那他是绝少成功的机会——注定了。
当然哪,环境越艰难,越显出父母之一爱一的伟大。父母子女之间,处处需要牺牲,因而养成了克己的美德。
自我牺牲的母一爱一是美德,可是这种美德是我们的兽祖先遗传下来的,我们的家畜也同样具有的——我们似乎不能引以自傲。本能的仁一爱一只是兽一性一的善。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并不在此。人之所以为人,全在乎高一等的知觉,高一等的理解力。此种论调或者会被认为过于理智化,过于冷淡,总之,缺乏“人一性一”——其实例是比较“人一性一”的,因为是对于兽一性一的善的标准表示不满。
兽类有天生的慈一爱一,也有天生的残酷,于是在血肉淋一漓的生存竞争中一代一代活了下来。“自然”这东西是神秘伟大不可思议的,但是我们不能“止于自然”。自然的作风是惊人的一浪一费——一条鱼产下几百万鱼子,被其他的水族吞噬之下,单剩下不多的几个侥幸孵成小鱼。为什么我们也要这样地一浪一费我们的骨血呢?文明人是相当值钱的动物,喂养,教养,处处需要巨大的耗费。我们的一精一力有限,在世的时间也有限,可做,该做的事又有那么多——凭什么我们要大量制造一批迟早要被淘汰的废物?
我们的天一性一是要人种滋长繁殖,多多的生,生了又生。我们自己是要死的,可是我们的种子遍布于大地。然而,是什么样的不幸的种子,仇恨的种子!
走!走到楼上去
我编了一出戏,里面有个人拖儿带女去投亲,和亲戚闹翻了,他愤然跳起来道:“我受不了这个。走!我们走!”他的妻衷恳道:“走到哪儿去呢?
“他把妻儿聚在一起,道:“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他们就会下来的。
中国人从《娜拉》一剧中学会了“出走”。无疑地,这潇洒苍凉的手势给予一般中国青年极深的印象。报上这一类的寻人广告是多得惊人:“自汝于十二日晚九时不别而行,祖母卧床不起,母旧疾复发,合家终日以泪洗面。见报速回。”一样是出走,怎样是走到风地里,接近日月山川,怎样是走到楼上去呢?根据一般的见解,也许做花瓶是上楼,做太太是上楼,做梦是上楼,改编美国的《蝴蝶梦》是上楼,抄书是上楼,收集古钱是上楼(收集现代货币大约就算下楼了),可也不能一概预论,事实的好处就在“例外”之丰富,几乎没有一个例子没有个别分析的必要。其实,即使不过是从后楼定到前楼,换一换空气,打开窗子来,另是一番风景,也不错。但是无论如何,这一点很值得思索一下。我喜欢我那出戏里这一段。
这出戏别的没有什么好处,但是很愉快,有悲哀,烦恼,吵嚷,但都是愉快的烦恼与吵嚷。还有一点:这至少是中国人的戏——而且是热一热闹闹的普通人的戏。如果现在是在哪一家戏院里演着的话,我一定要想法子劝您去看的。可就是不知什么时候才演得成。现在就拟起广告来,未免太早了罢?到那一天——如果有那一天的话——读者已经忘得干干净净,失去了广告的效力。
过一阴一历年之前就编起来了,拿去给柯灵先生看。结构太散漫了,末一幕完全不能用,真是感谢柯灵先生的指教,一次一次的改,现在我想是好得多了。但是编完了之后,又觉得茫然。据说现在闹着严重的剧本荒。也许的确是缺乏剧本——缺乏曹禹来不及写的剧本,无名者的作品恐怕还是多余的。我不相信这里有垄断的情形,但是多少有点壁垒森严。若叫我挟着原稿找到各大剧团的经理室里挨户兜售,未尝不是正当的办法,但听说这在中国是行不通的,非得有人从中介绍不可。我真不知道怎样进行才好。
先把剧本印出来,也是一个办法,或者可以引起他们的注意。可是,说句寒伦的话,如果有谁改编改得手滑,把我的戏也编了进去呢?这话似乎是小气得可笑,而且自以为“希奇弗煞”,然而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却也情有可原。一个人,恋恋于自己的字句与思想,不免流于悭吝,但也是常情罢!我还记得,第一次看见香港的海的时候,联想到明信片上一抹色的死蓝的海。后来在一本英文书上看见同样的譬喻,作者说:可以把婆罗洲的海剪下来当作明信片寄回家去。因为那蓝色蓝得如此的浓而呆。——发现自己所说的话早已让人说过了,说得比自己好呢,使人爽然若失,说得还不及自己呢,那更伤心了。
这是一层。况且,戏是给人演的,不是给人读的。写了戏,总希望做戏的一个个渡口生人气绘它,让它活过来,在舞台上。人家总想着,写小说的人,编出戏来必定是能读不能演的。我应当怎样去克服这成见呢?
写文章是比较简单的事,思想通过铅字,直接与读者接触,编戏就不然了,内中牵涉到无数我所不明白的纷歧复杂的力量。得到了我所信任尊重的导演和演员,还有“天时、地利、人和”种种问题,不能想,越想心里越乱了。
沿街的房子,楼底下不免嘈杂一点。总不能为了这个躲上楼去罢?
写什么
有个朋友问我:“无产阶级的故事你会写么?”我想了一想,说:“不会。要么只有阿妈她们的事,我稍微知道一点。”后来从别处打听到,原来阿妈不能算无产阶级。幸而我并没有改变作风的计划,否则要大为失望了。
文人讨论今后的写作路径,在我看来是不能想象的自由——仿佛有充分的选择的余地似的。当然,文苑是广大的,游客买了票进去,在九曲桥上拍了照,再一窝蜂去参观动物园,说走就走,的确可羡慕。但是我认为文人该是园里的一棵树,天生在那里的,根深蒂固,越往上长,眼界越宽,看得更远,要往别处发展,也未尝不可以,风吹了种子,播送到远方,另生出一棵树,可是那到底是很艰难的事。
初学写文章,我自以为历史小说也会写,普洛文学,新感觉派,以至于较通俗的“家庭伦理”,社会武侠,言情艳情,海阔天空,要怎样就怎样。越到后来越觉得拘束。譬如说现在我得到了两篇小说的材料,不但有了故事与人物的轮廓,连对白都齐备,可是背景在内地,所以我暂时不能写。到那里去一趟也没有用,那样的匆匆一瞥等于新闻记者的访问。最初印象也许是最强烈的一种。可是,外国人观光燕子窝,印象纵然探,我们也不能从这角度去描写燕子窝顾客的心理吧?走马看花固然无用,即使去佐两三个月,放眼搜集地方色彩,也无用,因为生活空气的浸一润感染,往往是在有意无意中的,不能先有个存心。文人只须老老实实生活着,然后,如果他是个文人,他自然会把他想到的一切写出来。他写所能够写的,无所谓应当。
为什么常常要感到改变写作方向的需要呢?因为作者的手法常犯雷同的毛病,因此嫌重复。以不同的手法处理同样的题材既然办不到,只能以同样的手法适用于不同的题材上——然而这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为经验上不可避免的限制。有几个人能够像高尔基像石挥那样到处流一浪一,哪一行都混过?其实这一切的顾虑都是多余的吧?只要题材不太专门一性一,像恋一爱一结婚,生老病死,这一类颇为普遍的现象,都可以从无数各各不同的观点来写,一辈子也写不完。如果有一天说这样的题材已经投的可写了,那想必是作者本人没的可写了。即使找到了崭新的题材,照样的也能够写出滥调来。
自己的文章
我虽然在写小说和散文。可是不大注意到理论。近来忽然觉得有些话要说,就写在下面。
我以为文学理论是出在文学作品之后的,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恐怕还是如此。倘要提高作者的自觉,则从作品中汲取理论,而以之为作品的再生产的衡量,自然是有益处的。但在这样衡量之际,须得记住在文学的发展过程中作品与理论乃如马之两掺,或前或后,互相推进。理论并非高高坐在上面,手执鞭子的御者。
现在似乎是文学作品贫乏,理论也贫乏。我发现弄文学的人向来是注重人生飞扬的一面,而忽视人生安稳的一面。其实,后者正是前者的底子。又如,他们多是注重人生的斗争,而忽略和谐的一面。其实,人是为了要求和谐的一面才斗争的。
强调人生飞扬的一面,多少有点超人的气质。超人是生在一个时代里的。而人生安稳的一面则有着永恒的意味,虽然这种安稳常是不完全的,而且每隔多少时候就要破坏一次,但仍然是永恒的。它存在于一切时代。它是人的神一性一,也可以说是妇人一性一。
文学史上素朴地歌咏人生的安稳的作品很少,倒是强调人生的飞扬的作品多,但好的作品,还是在于它是以人生的安稳做底子来描写人生的飞扬的。没有这底子,飞扬只能是浮沫,许多强有力的作品只予人以兴奋,不能予人以启示,就是失败在不知道把握这底子。
斗争是动人的,因为它是强大的,而同时是酸楚的。斗争者失去了人生的和谐,寻求着新的和谐。倘使为斗争而斗争,便缺少回味,写了出来也不能成为好的作品。
我发觉许多作品里力的成分大于美的成分。力是快乐的,美却是悲哀的,两者不能独立存在。“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悲哀的诗,然而它的人生态度又是何等肯定。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一性一。悲剧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色,是一种强烈的对照。但它的刺激一性一还是大于启发一性一。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昧,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
我喜欢参差的对照的写法,因为它是较近事实的。《倾城之恋》里,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一性一;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是这么沉重,不容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这些年来,人类到底也这么生活了下来。可见疯狂是疯狂,还是有分寸的。所以我的小说里,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这时代的广大的负荷者。因为他们虽然不彻底,但究竟是认真的。他们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则是一种启示。
我知道人们急于要求完成,不然就要求刺激来满足自己都好。他们对于仅仅是启示,似乎不耐烦。但我还是只能这样写。我以为这样写是更真实的。我知道我的作品里缺少力,但既然是个写小说的,就只能尽量表现小说里人物的力,不能代替他们创造出力来。而且我相信,他们虽然不过是软弱的凡人,不及英雄的有力,但正是这些凡人比英雄更能代表这时代的总量。
这时代,旧的东西在崩坏,新的在滋长中。但在时代的高一潮来到之前,斩钉截铁的事物不过是例外。人们只是感觉日常的一切都有点儿不对,不对到恐怖的程度。人是生活于一个时代里的,可是这时代却在影子似地沉没下去,人觉得自己是被抛弃了。为要证实自己的存在,抓住一点真实的,最基本的东西,不能不求助于古老的记忆,人类在一切时代之中生活过的记忆,这比隙望将来要更明晰、亲切。于是他对于周围的现实发生了一种奇异的感觉,疑心这是个荒唐的,古代的世界,一阴一暗而明亮的。回忆与现实之间时时发现尴尬的不和谐,因而产生了郑重而轻微的一骚一动,认真而未有名目的斗争。
Michelangelo的一个未完工的石像,题名“黎明”的,只是一个粗糙的人形,面目都不清楚,却正是大气磅礴的,象征一个将要到的新时代。倘若现在也有那样的作品,自然是使人神往的,可是没有,也不能有,因为人们还不能挣脱时代的梦魇。
我写作的题材便是这么一个时代,我以为用参差的对照的手法是比较适宜的。我用这手法描写人类在一切时代之中生活下来的记忆。而以此给予周围的现实一个启示。我存着这个心,可不知道做得好做不好。一般所说“时代的纪念碑”那样的作品,我是写不出来的,也不打算尝试,因为现在似乎还没有这样集中的客观题材。我甚至只是写些男一女间的小事情,我的作品里没有战争,也没有革命。我以为人在恋一爱一的时候,是比在战争或革命的时候更索朴,也更放您的。战争与革命,由于事件本身的一性一质,往往要求才智比要求感情的支持更迫切。而描写战争与革命的作品也往往失败在技术的成分大于艺术的成分。和恋一爱一的放恣瓷相比,战争是被驱使的,而革命则有时候多少有点强迫自己。真的革命与革命的战争,在情调上我想应当和恋一爱一是近亲,和恋一爱一一样是放恣的渗透于人生的全面,而对于自己是和谐。
我喜欢索朴,可是我只能从描写现代人的机智与装饰中去树出人生的素朴的底子。因此我的文章容易被人看做过于华一靡一。但我以为用《旧约》那样单纯的写法是做不通的,托尔斯泰晚年就是被这个牺牲了。我也并不赞成难美派。但我以为难美源的缺点不在于它的美,而在于它的美没有底子。溪涧之水的一浪一花是轻挑的,但倘是海水,则看来虽似一般的微波粼粼,也仍然饱蓄着洪涛大一浪一的气象的。美的东西不一定伟大,但伟大的东西总是美的。只是我不把虚伪与真实写成强烈的对照,却是用参差的对照的手法写出现代人的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素朴,因此容易被人看做我是有所耽溺,流连志返了。虽然如此,我还是保持我的作风,只是自己惭愧写得不到家。而我也不过是一个文学的习作者。
我的作品,旧派的人看了觉得还轻松,可是嫌它不够舒服。新派的人看了觉得还有些意思,可是嫌它不够严肃。但我只能做到这样,而且自信也并非折衷派。我只求自己能够写得真实些。